1月3日 | 法治人物-王尽美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3-01-03
王尽美,原名王瑞俊,1898年6月生于山东省莒县大北杏村(今属诸城市)的一个佃农家庭,是山东党组织的早期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1918年夏,王尽美考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在校期间,他积极投身五四爱国运动,带领同学们开展反日宣传活动,被推选为山东学生联合会负责人之一。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广泛传播,王尽美也成为最早接受这一先进思想的青年之一。
1920年3月,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成立后,王尽美被发展为外埠会员。同年11月,他与邓恩铭等人发起成立励新学会,创办《励新》半月刊,宣传新思想、新文化,登载了许多有关社会改造的文章,抨击时弊,启发青年觉悟。
1921年春,王尽美与邓恩铭等人发起成立济南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同年7月,两人作为济南共产党早期组织的代表,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在中共中央代表指导下,王尽美在山东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山东区支部并任书记。1922年6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山东支部在济南成立,王尽美任主任,发动和领导山东的工人运动。7月,王尽美赴上海出席党的二大。他参与起草的《劳动法大纲》,成为这一时期党指导工人运动的纲领。
此后,按照党的指示,王尽美远赴山海关地区,领导开展工人运动。1922年10月,在他直接领导下,京奉铁路山海关工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大罢工,历经9天,取得斗争胜利。之后,他参加领导了秦皇岛、开滦五矿工人总同盟罢工,领导建立了京奉铁路总工会及山海关分会。1923年2月,王尽美被反动当局逮捕,后经营救获释出狱,继续主持山东党的全面工作。
党的三大后,王尽美根据党的决议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其间,他正确贯彻执行党的革命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奔波于济南、青州、潍县、青岛等地,利用有利形势,扩大党的影响,发展党的组织,使山东党的工作迅速发展。
长期的忘我工作和艰苦生活,使王尽美患上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即便如此,他依然抱病赴青岛投入轰轰烈烈的工人运动。临终前,王尽美委托青岛党组织负责人笔录了他的遗嘱:“全体同志要好好工作,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和共产主义的彻底实现而奋斗到底。”1925年8月19日,王尽美在青岛逝世,年仅27岁。
“贫富阶级见疆场,尽善尽美唯解放。潍水泥沙统入海,乔有麓下看沧桑。”这是1921年王尽美作的《肇在造化——赠友人》,“王尽美”的名字也由此而来。这首诗彰显了王尽美的志向,抒发了他解放被压迫被剥削劳动群众、到达“尽善尽美”共产主义社会的热切期望,是他坚持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献身的坚定信念的鲜明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