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 | 新法速递《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2-05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沿革
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8号
发布日期:2022.11.11
实施日期:2023.06.30
时效性:尚未生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人身保险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要求保险产品的费率表和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全表作为产品信息披露材料主动公开,进一步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共6章31条。明确立法目的、披露范围和原则以及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方式。明确保险公司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明确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银保信等机构作为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披露的产品材料信息,保险产品在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内容,以及服务特殊人群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确保险公司隐私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等。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责任。违反规定对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可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罚举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