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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 | 法治人物-李斯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1-22

李斯(约前284年—前208年),姓李,名斯,字通古(其实应该是氏名斯。先秦的男子称氏而不称姓,女子才称姓)。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

 

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